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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少年被杀焚尸”民事赔偿案一审获赔19万余元

快讯 来源:新安晚报或安徽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12年前,福州少年郑剑飞受雇在当地一家洗车店当学徒时,惨遭杀害并被焚尸。2021年9月,郑剑飞母亲向店主郑某夫妇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索赔80万元。12月1日,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从郑剑飞母亲处获悉,该案一审已经宣判,法院判决被告郑某夫妇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合计194262.8元。不过,这与郑母预期不符,其准备提起上诉。

代理律师周兆成与被害者家属等人合影。

家属:不服一审判决 将上诉

贺定容是郑剑飞的母亲,今年9月,贺定容认为郑剑飞是受雇在被告郑某夫妇的汽车美容店里学徒,由于汽车美容店管理混乱,不幸惨遭凶手杀害并焚尸,郑剑飞雇主存在重大过错,应该对该案承担民事责任,遂将郑某夫妇告上了法庭。

经过数月审理,12月1日,郑剑飞母亲贺定容终于等来了民事一审判决书。“判了两名被告人对本案承担30%的责任,赔偿19万多元。”

贺定容提及一审法院采纳了原告代理律师的观点,确认了原告之子郑剑飞与被告郑某夫妇汽车美容店存在雇佣关系,确认被告作为雇主存在多重过错,但收到一审判决结果后,贺定容并不满意,其告诉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自己将提起上诉。“一条人命就这么没了,种种证据表明,雇主存在重大过错,应该负全责。”

裁判:洗车店店主担责30% 赔偿19万余元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从判决书上看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则认为,贺定容之子郑剑飞虽系郑某夫妇的雇员,且被杀害焚尸于工作场所汽车美容店阁楼,但受害时间非工作时间,也未有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郑剑飞当时受雇主郑某夫妇授权或指示从事与其工作内容相关的行为。

且根据查明的事实,案发时为凌晨,郑某夫妇在客观上无法第一时间发现凶案的发生,并实施救助。其后,灭火过程中,作为普通民众的郑某夫妇慌乱之下,未能警觉发生了杀人焚尸这样的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实属正常,加之经公安机关侦查,仍不能确定郑剑飞被害的原因或者加害人等情况,故对郑某夫妇不能过于苛责。

但作为雇主在为雇员提供住宿场所时,郑某夫妇应对居住的员工承担安全保护的义务。因此,二人对于事故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依法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且本案涉及刑事犯罪,郑某夫妇发现郑剑飞尸体后,未能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及时保护现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安部门的调查取证,致使郑剑飞被害一案具体侵权人及犯罪动机至今仍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案件刑事责任最终无法确定。因此,根据损害后果及案件实际情况等因素,法院酌情确定郑某夫妇赔偿贺定容30%的损失,即赔偿194262.8元。

贺定容代理律师周兆成告诉记者,“一审法院在判决中确认了死者郑剑飞与被告之间存在雇佣关系,属于被告的雇员身份,但是并没有考虑到死者郑剑飞系汽车美容店学徒,其未满十八岁,还属于未成年人,其学徒期间吃住均在雇主处,没有严格上下班时间,所以其夜宿阁楼也是为了工作需要。”

周兆成说,此外,作为雇主的被告与加害人是连带责任,原告既有权向加害人主张也可以向雇主主张,加害人的责任是百分之百,在加害人未能查获前,雇主责任也应该是对等的百分之百。所以,一审法院将过错比例酌定为30%显然对原告不妥。

判决书截图。

回顾:洗车店内少年被害并焚尸,真凶仍成谜

一晃已是12年过去了,对于儿子惨遭杀害一事,贺定容从未放下。

那是2009年的3月29日,在福州一家汽车美容店当学徒打工的郑剑飞被人发现死在店铺的火灾现场,郑剑飞是家中独子,父亲早逝,案发时,尚未成年。“他的生日是91年5月5号,身份证登记的农历生日3月21日。”贺定容说。

经过法医鉴定,郑剑飞系被他人用单刃锐器刺中背部导致双侧血气胸引起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后再被人焚尸。“连捅数十刀,再用汽油泼到棉被上燃烧毁尸灭迹。”贺定容说,凶手作案手段残忍。

当年案发现场图片。

虽然距离案发时间,已经过去12年,但真凶尚未落网,这也是贺定容一直惦记着的事情。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从判决书上看到,案发后,警方曾锁定一名嫌疑人毛某福,其与郑剑飞同在汽车美容店工作。2010年4月,福州市中院一审判处毛某福死刑,缓刑2年,但2010年11月2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毛某福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该案发回重审。

2011年4月28日,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毛某福不起诉。2012年5月,毛某福被释放。

此后,贺定容一直没有放弃,为儿子寻找真凶积极奔走。2021年1月13日,贺定容还向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提交了《关于要求福州警方扩大“案发现场遗留的脱落细胞”的比对范围申请书》及《关于恳请福州警方对郑剑飞的死亡原因进行重新鉴定申请书》,希望能对通过扩大DNA比对找到凶手。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见习记者 郑玲 记者 朱庆玲 (以上图片均由受访者提供)

编辑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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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12年前,福州少年郑剑飞受雇在当地一家洗车店当学徒时,惨遭杀害并被焚尸。2021年9月,郑剑飞母亲向店主郑某夫妇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索赔80万元。12月1日,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从郑剑飞母亲处获悉,该案一审已经宣判,法院判决被告郑某夫妇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合计194262.8元。不过,这与郑母预期不符,其准备提起上诉。

代理律师周兆成与被害者家属等人合影。

家属:不服一审判决 将上诉

贺定容是郑剑飞的母亲,今年9月,贺定容认为郑剑飞是受雇在被告郑某夫妇的汽车美容店里学徒,由于汽车美容店管理混乱,不幸惨遭凶手杀害并焚尸,郑剑飞雇主存在重大过错,应该对该案承担民事责任,遂将郑某夫妇告上了法庭。

经过数月审理,12月1日,郑剑飞母亲贺定容终于等来了民事一审判决书。“判了两名被告人对本案承担30%的责任,赔偿19万多元。”

贺定容提及一审法院采纳了原告代理律师的观点,确认了原告之子郑剑飞与被告郑某夫妇汽车美容店存在雇佣关系,确认被告作为雇主存在多重过错,但收到一审判决结果后,贺定容并不满意,其告诉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自己将提起上诉。“一条人命就这么没了,种种证据表明,雇主存在重大过错,应该负全责。”

裁判:洗车店店主担责30% 赔偿19万余元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从判决书上看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则认为,贺定容之子郑剑飞虽系郑某夫妇的雇员,且被杀害焚尸于工作场所汽车美容店阁楼,但受害时间非工作时间,也未有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郑剑飞当时受雇主郑某夫妇授权或指示从事与其工作内容相关的行为。

且根据查明的事实,案发时为凌晨,郑某夫妇在客观上无法第一时间发现凶案的发生,并实施救助。其后,灭火过程中,作为普通民众的郑某夫妇慌乱之下,未能警觉发生了杀人焚尸这样的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实属正常,加之经公安机关侦查,仍不能确定郑剑飞被害的原因或者加害人等情况,故对郑某夫妇不能过于苛责。

但作为雇主在为雇员提供住宿场所时,郑某夫妇应对居住的员工承担安全保护的义务。因此,二人对于事故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依法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且本案涉及刑事犯罪,郑某夫妇发现郑剑飞尸体后,未能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及时保护现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安部门的调查取证,致使郑剑飞被害一案具体侵权人及犯罪动机至今仍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案件刑事责任最终无法确定。因此,根据损害后果及案件实际情况等因素,法院酌情确定郑某夫妇赔偿贺定容30%的损失,即赔偿194262.8元。

贺定容代理律师周兆成告诉记者,“一审法院在判决中确认了死者郑剑飞与被告之间存在雇佣关系,属于被告的雇员身份,但是并没有考虑到死者郑剑飞系汽车美容店学徒,其未满十八岁,还属于未成年人,其学徒期间吃住均在雇主处,没有严格上下班时间,所以其夜宿阁楼也是为了工作需要。”

周兆成说,此外,作为雇主的被告与加害人是连带责任,原告既有权向加害人主张也可以向雇主主张,加害人的责任是百分之百,在加害人未能查获前,雇主责任也应该是对等的百分之百。所以,一审法院将过错比例酌定为30%显然对原告不妥。

判决书截图。

回顾:洗车店内少年被害并焚尸,真凶仍成谜

一晃已是12年过去了,对于儿子惨遭杀害一事,贺定容从未放下。

那是2009年的3月29日,在福州一家汽车美容店当学徒打工的郑剑飞被人发现死在店铺的火灾现场,郑剑飞是家中独子,父亲早逝,案发时,尚未成年。“他的生日是91年5月5号,身份证登记的农历生日3月21日。”贺定容说。

经过法医鉴定,郑剑飞系被他人用单刃锐器刺中背部导致双侧血气胸引起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后再被人焚尸。“连捅数十刀,再用汽油泼到棉被上燃烧毁尸灭迹。”贺定容说,凶手作案手段残忍。

当年案发现场图片。

虽然距离案发时间,已经过去12年,但真凶尚未落网,这也是贺定容一直惦记着的事情。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从判决书上看到,案发后,警方曾锁定一名嫌疑人毛某福,其与郑剑飞同在汽车美容店工作。2010年4月,福州市中院一审判处毛某福死刑,缓刑2年,但2010年11月2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毛某福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该案发回重审。

2011年4月28日,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毛某福不起诉。2012年5月,毛某福被释放。

此后,贺定容一直没有放弃,为儿子寻找真凶积极奔走。2021年1月13日,贺定容还向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提交了《关于要求福州警方扩大“案发现场遗留的脱落细胞”的比对范围申请书》及《关于恳请福州警方对郑剑飞的死亡原因进行重新鉴定申请书》,希望能对通过扩大DNA比对找到凶手。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见习记者 郑玲 记者 朱庆玲 (以上图片均由受访者提供)

编辑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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